1.提出演播室技术用房的主要声学技术指标,即最佳混响时间及混响频率特性及噪声评价曲线标准。
2.设计计算提出演播室技术用房内声学吸音设计所需配置的总吸声量(吸声单位)。
3.提出声吸收及声扩散处理的设计配置方案,满足音质及吸声的设计要求。
4.提出符合防火、装饰及声学要求的各类声学处理材料及其结构形式方案。
5.提出满足声学技术用房空气声及固体声隔绝的隔声设计要求及措施。
1.主要录音用房应有合理的平面位置,应尽量避免与噪声及振动的房间为邻。
2.尽可能使演播室有合适的平剖面体形及长宽高比例,避免在室内产生颤动回声及驻波等声缺陷问题。建声设计将结合吸音作一定的调整,并采用一定的声扩散处理,为获得良好的音质创造必要条件。
3.根据录音室等技术用房的混响时间频率的特性及总吸声量的需要,并结合吸音美观要求,在技术用房内墙面及天花将设计配置不同材料及形式的吸声结构,不同形式的声扩散体,使各技术用房达到预期的混响特性要求。
4.声学设计中对声吸收和声扩散处理的均采用分散和均匀配置的原则,既满足室内吸音,又利于改善室内声场扩散特性。
5.所有设计所选用的隔声材料均满足阻燃、防火的特性,以达到消防规定的有关要求。
6.设计采用的隔声门要求隔声指数La30~35dB(录音室);隔声观察窗隔声指数要求La35~40dB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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